夜赶集分类网公众号

夜赶集分类网公众号
扫描二维码加关注
精彩活动不错过

    鞍山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,郑欣欣律师免费咨询
    分享  | 2019-11-23 16:06:12发布 次浏览 信息编号:390834
  • 置顶
  • 收藏  |
  • 删除  |
  • 修改  |
  • 举报  |
  • 地址:铁西 117.78.0.*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联系人:郑律师
    • 电话: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
      • 夜赶集分类网提醒您:在签订合同之前,以各种理由收取非正规费用(押金、服装费、报名费、体检费、要求购买充值卡等)均有骗子嫌疑,请提高警惕。
  • 职位描述
沈阳专业刑事辩护,郑欣欣刑事律师17年辩护经验,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从业经验,维护当事人权益,伸张正义,为您提供免费、专业的刑事咨询。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。此项罪名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,请拨打免费咨询电话。玩忽职守罪主要特征(1) 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。(2) 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,如疏忽大意、过于自信、擅离职守等。(3) 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。玩忽职守罪如何立案1、造成死亡1人以上,或者重伤3人以上,或者重伤2人、轻伤4人以上,或者重伤1人、轻伤7人以上,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;2、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;3、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,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,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;4、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、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,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,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;5、虽未达到3、4两项数额标准,但3、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,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,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;6、造成公司、企业等单位停业、停产1年以上,或者破产的;7、海关、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;8、严重损害国家声誉,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;9、其他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。沈阳法维刑辩律师团队,是由郑欣欣律师组成的一支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队伍,参与团队的律师皆是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,术业有专攻,法维刑辩团队定会把刑事案件做到极致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夜赶集分类网看到的,谢谢!
本文链接:https://as.yeganji.com/information.php?id=390834

鞍山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,郑欣欣律师免费咨询鞍山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,郑欣欣律师免费咨询鞍山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,郑欣欣律师免费咨询鞍山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,郑欣欣律师免费咨询

    小贴士:该职位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,真实性、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,请仔细甄别。
 

扫描微信二维码
关注公众号